2023年云南省成人高考将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考试环境,本次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考生不能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入考点(或考点内的封闭区域)。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10月16—22日考生可登录云南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认真阅读“考试须知”“考场规则”“考生承诺书”等内容,根据提示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请妥善保存并认真阅读了解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二)熟悉考点。请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旁边的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考点不足以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请考生合理的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携带物品。考生提前准备2B铅笔、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直尺、透明文具袋等必备考试用品,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四)了解考试违禁物品,避免造成违规。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通信工具、书籍、资料、包袋、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工具(如手表)、涂改液、修正液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五)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医疗器械、怀孕等),不可以使用安检设备安检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一)带齐证件材料。考生凭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进入考点。
(二)考试入场。本次考试考生入场实行“智能安检门+人工安检”,考试当天请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进入考点通过安检门、考场人工安检时间。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带手机、智能手环等违禁物品,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如确有带入,应服从考点统一管理,交指定地点存放,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三)答题要求。今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卡客观题部分要求用2B铅笔答题,主观题部分要求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答题。使用规定以外的笔而影响评卷识别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注意交卷事项。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擅自提前离开考场视为违纪,取消该科考试成绩。提前交卷考生须举手示意,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不得领取所寄存的手机等物品,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及时领回个人物品,注意财产安全,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五)请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自行决定是不是佩戴口罩。如身体出现异常,请主动向考点异常考生申报处工作人员或监考员报告,以便妥善安排。
考生应认线云南省成人高考考场规则》,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不遵守相关规定,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解决的方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特别强调:
1. “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等涉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和法规依法处理。
2.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即视为作弊,将取消本次考试所有成绩,情节严重者停考1—3年。
3.本次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考试。